刘邵,字孔才,魏朝广平邯郸(今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人,生于汉灵帝建宁年间(168年-172年),卒于魏齐王正始年间(240年-249年)。汉献帝时入仕,初为广平吏,历官太子舍人、秘书郎等,魏朝之后,曾担任尚书郎、散骑侍郎、陈留太守等。后曾受爵“关内侯”,死后则追赠光禄勋。 刘邵学问详博,通览群书,曾经执经讲学。编有类书《皇览》,参与制定《新律》。著有《乐论》《许都赋》《洛都赋》等,著作多已亡佚。目前仅见《人物志》、《赵都赋》、《上都官考课疏》(收入于《全三国文》中)。
刘邵名人名言:
骨植而柔者,谓之弘毅;弘毅也者,仁之质也。气清而朗者,谓之文理;文理也者,礼之本也。
若道不平淡,与一材同好,则一材处权,而众材失任矣。
是谓主道得而臣道序,官不易方,而太平用成。
其蔽也,知进而不退,或离正以自全。
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容矣;已达也,为宠爱之所嘉。
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忌;已试也,为上下之所惮。
法家之业,本于制度,待乎成功而效。
其为业也,无弊而常显,故为世之所贵。
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进;既达也,为上下之所敬。
清节之业,着于仪容,发于德行;未用而章,其道顺而有化。
人君之能异于此:故臣以自任为能,君以用人为能;臣以能言为能,君以能听为能;臣以能行为能,君以能赏罚为能;所能不同,故能君众材也。
故或能言而不能行,或能行而不能言;至于国体之人,能言能行,故为众材之隽也。
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故长于办一官,而短于为一国。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异:有自任之能,有立法使人之能,有消息辨护之能,以德教师人之能,有行事使人谴让之能,有司察紏摘之能,有权奇之能,有威猛之能。
以实理宽急论辨之,则当言大小异宜,不当言能大不能小也。
急小之人,宜理百里,使事办于己。
凡所谓能大而不能小,其语出于性有宽急;性有宽急,故宜有大小。
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犹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鸡;愚以为此非名也。
厉直刚毅,材在矫正,失在激讦。
质而不缦,文而不缋;能威能怀,能辨能讷;变化无方,以达为节。
一至一违,谓之间杂;间杂,无恒之人也。
兼德而至,谓之中庸;中庸也者,圣人之目也。
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德为目;兼德之人,更为美号。
平陂之质在于神,明暗之实在于精,勇怯之势在于筋,强弱之植在于骨,躁静之决在于气,惨怿之情在于色,衰正之形在于仪,态度之动在于容,缓急之状在于言。
物生有形,形有神精;能知精神,则穷理尽性。性之所尽,九质之征也。
中庸之质,异于此类:五常既备,包以澹味,五质内充,五精外章。
直而不柔则木,劲而不精则力,固而不端则愚,气而不清则越,畅而不平则荡。
故仁目之精,悫然以端;勇胆之精,晔然以强;然皆偏至之材,以胜体为质者也。
夫容之动作,发乎心气;心气之征,则声变是也。
故心质亮直,其仪劲固;心质休决;其仪进猛;心质平理,其仪安闲。
故明白之士,达动之机,而暗于玄机;玄虑之人,识静之原,而困于速捷。
聪明者,阴阳之精。阴阳清和,则中睿外明;圣人淳耀,能兼二美。
观人察质,必先察其平淡,而后求其聪明。
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故能调成五材,变化应节。
凡有血气者,莫不含元一以为质,禀阴阳以立性,体五行而着形。
情性之理,甚微而玄;非圣人之察,其孰能究之哉?
是以敢依圣训,志序人物,庶以补缀遗忘;惟博识君子,裁览其义焉。
察其所安,观其所由,以知居止之行。
天功既成,则并受名誉。
知人诚智,则众材得其序,而庶绩之业兴矣。
夫圣贤之所美,莫美乎聪明;聪明之所贵,莫贵乎知人。
是谓主道得而臣道序,官不易方,而太平用成。若道不平淡,与一材同用好,则一材处权,而众材失任矣。
盖人流之业,十有二焉:有清节家,有法家,有术家,有国体,有器能,有臧否,有伎俩,有智意,有文章,有儒学,有口辨,有雄杰。
天地随气而变化,充盈之气有损益之变通,此为合道之理。以法令控制事理之端正,此为行事之理。以礼教化而因事制宜,此为合义之理。知人之情而知关键与机变,此为合情之理。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异。
然虽有变构,犹有所得;若说而不难,各陈所见,则莫知所由矣。
人亦以其方思之故,不了己意,则以为不解。人情莫不讳不解,讳不解则怒构矣。
凡人心有所思,则耳且不能听,是故并思俱说,竞相制止,欲人之听己。
不善难者,凌而激之,虽欲顾藉,其势无由。其势无由,则妄构矣。
盛难之时,其误难迫;故善难者,征之使还。
善难者,务释事本;不善难者,舍本而理末。舍本而理末,则辞构矣。
理胜者,正白黑以广论,释微妙而通之。辞胜者,破正理以求异,求异则正失矣。
夫辩,有理胜,有辞胜。
有漫谈陈说,似有流行者。 有理少多端,似若博意者。 有回说合意,似若赞解者。 有处后持长,从众所安,似能听断者。 有避难不应,似若有余,而实不知者。 有慕通口解,似悦而不怿者。 有因胜情失,穷而称妙,跌则掎跖,实求两解,似理不可屈者。
所谓性有九偏,各从其心之所可以为理。
抗厉之人,不能回挠;论法直则括处而公正,说变通则否戾而不入。
刚略之人,不能理微;故其论大体则弘博而高远,历纤理则宕往而疏越。
四家之明既异,而有九偏之情;以性犯明,各有得失。
质性平淡,思心玄微,能通自然,道理之家也;质性警彻,权略机捷,能理烦速,事理之家也;质性和平,能论礼教,辩其得失,义礼之家也;质性机解,推情原意,能适其变,情理之家也。
质于理合,合而有明,明足见理,理足成家。
四理不同,其于才也,须明而章,明待质而行。
人情枢机,情之理也。
夫理有四部,明有四家,情有九偏,流有七似,说有三失,难有六构,通有八能。
夫理多品则难通,人材异则情诡;情诡难通,则理失而事违也。
夫建事立义,莫不须理而定;及其论难,鲜能定之。
思心一至,不闻雷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