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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作者:刘浏  时间:2016-06-13 10:01

  车队管理制度:篇一
 
  1、事故处罚
 
  (1)、5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500元)扣除本月安全奖;
 
  (2)、10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1000元)扣除三个月安全奖;
 
  (3)、20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2000元)扣除六个月安全奖;
 
  (4)、3000元至5000元的责任事故(含5000元)扣除全年安全奖;
 
  (5)、5000元至8000元的责任事故(含8000元)扣除全年安全奖和全年优质服务奖
 
  。 (6)、80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扣除全年三项奖。
 
  (7)、人为的机械责任事故,除经济损失按事故责任损失处罚外,应追究其原因;情节严重的,由车队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办及分管领导研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8)、私自动用车辆外出造成车辆及零部件被盗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个人自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除当月优质服务奖10元,次数超当月者,往下类推处罚:
 
  (1)、有事不请假,无故旷工一天;
 
  (2)、不服从调派,无故误时一次;
 
  (3)、违反值班制度,无故不值班一次;
 
  (4)、违反油料管理规定一次。
 
  3、其它处罚
 
  (1)、超过加油实际数额提取现款的,根据情节轻重写出书面检查,并根据所超出的加油数额折价,给予加油处罚。
 
  (2)、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动用车辆,参照营运部门出租价格处以双倍罚款;造成事故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3)、违章扣证罚款一律由本人负责。
 
  (4)、车辆私自送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5)、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负责。
 
  (6)、未经车队领导同意,私自购买配件(行车途中,无法请示,确需购置零件的除外)的,费用一律由本人负责。
 
  (六)、值班制度
 
  1、车队每天按排定的值班表进行值班。车队负责人实行带班制度。值班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工作用车,负责车队办公室的卫生与安全,负责开水供应、电话的接收及传递。
 
  2、值班人员因公事不能值班的,按顺序往下类推或由车队另行安排;因私事不能值班的,由本人自行调剂。
 
  3、未经领导同意私人私事不得随意调动值班车辆。夜间及星期天有公务出车,要作好行车记录。
 
  4、值班期间,如有重要电话或重大事项,要及时向车队值班领导及办公室领导汇报。
 
  5、凡无故不值班,或违反值班制度的,扣除当月优质奖1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政纪处分。
 
  车队管理制度:篇二
 
  为科学合理规范管理公司车辆,做到高效、节约、安全行车,保障公司用车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年检年审、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司车辆除机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分配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车辆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必须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必须填写《借用公车审批单》,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车辆使用费按1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与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
 
  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必须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维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维修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2、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测。
 
  (2)一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该级维护为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该级维护为每15000公里进行一次。
 
  3、车辆大修按行驶里程15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情况确定。
 
  4、车辆维修1000元或更换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车队长负责审核同意,车辆维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车辆维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经理审批。维修程序为:
 
  (1)驾驶员报修后由车队长负责检验,确认后再由车队填写派修单。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堵塞漏洞,节省开支,杜绝因维修保养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驾驶员在修车过程中采取报而不修,多报少修的现象发生,凡维修部件超过200元的必须回收,交车队验收。
 
  (2)车辆统一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未经车队同意,驾驶员不得到定点以外的厂家维修、如有违反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修理期间驾驶员应在修理厂监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厂家作弊和维修不到位。车队长要对帐目进行核实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才能付款。
 
  (3)维修质保期限为:一级维护车辆行驶15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大修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时间、里程先达到者为准)。
 
  三、报帐程序
 
  1、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均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理报账手续。2、报账经办人必须是指派的该车驾驶员,特殊情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车辆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车队长签认→财务部审核→领导批示→财务部报销。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考勤一律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无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罚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2、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3、严禁上班(待岗)期间玩牌赌博和离开公司办私事,违者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严禁以各种借口逃避出车,当班驾驶员要求做到随喊随到,如要出车时无法按时到场视作事假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驾驶员必须做到上车系安全带,并有义务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带。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得强行超车,转弯不占道超车、不超车,通过集镇或遇雪、雨、雾天应保持车距,减速慢行。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6、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疲劳开车,车辆乱停放。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罚款50元/次。
 
  7、严禁在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8、因驾驶员责任造成车辆被盗者,取消全年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9、严禁出私车或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违者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驾驶员需每天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将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未填写行车日志的,罚款50元/次。
 
  11、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学习例会。无特殊原因的,不得请假,学习迟到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缺课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五、安全事故处理
 
  车队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其中道路事故与机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交警、保险公司或修理厂做出鉴定,并由交警划分责任。
 
  1、不论事故大小,事发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车队与保险部门联系,减少事故损失,缩小事故影响。同时报警,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严禁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隐瞒实情。
 
  2、事故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当事人和随行人员必须组织抢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急救伤者移动现场必须设立标记。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做出书面汇报,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4、因公出车造成的责任事故处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安全奖;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全年安全奖及半年年终奖金;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员受伤者,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全年安全奖及年终奖金。
 
  5、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在划分责任后,当事人分别按事故经济损失的5%,4%,3%,2%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6、因私出车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辞退。
 
  六、安全行车的奖励措施
 
  全年无任何大小事故,爱岗敬业,服务热情周到,遵章守制,车容整洁的按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安全行车奖。
 
  七、本制度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办。
 
  车队管理制度:篇三
 
  为使车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安全行车意识和责任心,确保安全用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规定
 
  (一)确保老部长用车,保证老干部的各项重大政治活动以及办领导和传送文件用车。
 
  (二)严格控制一般性用车,各处(室)用车由处长或副处长提前一天通知车队队长,排队用车,以西单为中心两站内不派车。
 
  (三)大型政治活动用车,由有关处(室)做出安排,车队负责落实车辆。
 
  (四)车队队长负责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司机出车需经队长指派,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出车,车辆要当日入库,有特殊情况向队长报告,批准后方可带车回家,注意存放、看管好车辆。
 
  (五)在保证完成我办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其他单位、个人用车,须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热爱本职工作,讲文明、讲礼貌,对乘车人服务热情、周到。
 
  (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安全制度规定,加强安全学习、增强安全意识。车队负责人全面负责车队安全工作。要经常对安全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违章、交通安全事故。
 
  (三)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病假需要有医生证明,有事必须提前请假。
 
  (四)服从队长调度、分配工作,无出车任务时,不得擅自离岗。驾驶员如有事外出,应按规定提前请假,并须队长批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不做有损单位和集体声誉的事。
 
  (五)车辆实行专车专人保管,未经处长报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驾车外出过夜,不准将车交给他人驾驶,车辆一律停放本单位车库内。
 
  (六)驾驶员出车应按时准点到达指定地点,出车结束后应回车队报到。
 
  (七)驾驶员上班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言谈、举止、待人、接物要规范,礼貌待人。
 
  (八)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注意保养车辆,杜绝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如遇车辆机械故障须到指定修理厂报修。
 
  (九)驾驶员如遇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车队队长及保险公司,并由交管部门鉴定责任,按有关处理办法办理。
 
  (十)严格执行考核登记制度,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登记表,写明车号、出车事由、出车到达地点和用车时限。
 
  三、驾驶员管理奖惩规定
 
  为加强司机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1、安全奖每人每月100元。
 
  2、获国家粮食局、西城区、二龙路地区先进驾驶员称号或被评为交通安全积极分子的驾驶员每次奖励200元。
 
  3、获北京市市级先进驾驶员称号每次奖励400元。
 
  4、获国家粮食局、西城区安全先进单位每人奖励300元。
 
  (二)惩罚
 
  1、不注意整洁及保养车辆,经多次抽查不合格者扣发当月安全奖。
 
  2、因责任心不强,发生机械事故者,按所造成经济损失的10%赔偿。
 
  3、无故迟到或上班不请假外出者,扣发当月安全奖。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度,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月安全奖,必要时停职检查,停职检查期间停发岗位津贴。
 
  5、旷工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
 
  6、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扣发当月安全奖;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三)交通事故赔偿
 
  1、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扣发6—12个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3%赔偿。
 
  2、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扣发3—6个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2%赔偿。
 
  3、发生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扣发当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1%赔偿或免于赔偿。
 
  4、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或因其它原因被吊销驾驶执照的,调离司机岗位。
 
  车队管理制度:篇四
 
  一、车辆管理
 
  1、本公司的车辆由仓储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车辆调度。
 
  2、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告知车辆性能、状况并到车队调度处备案。专任驾驶员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3、各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通知单”一式二联,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后交仓储部车队调派(主管领导不能核准的部门,由主管领导签批授权委托书到车队备案)。
 
  4、“用车通知单”应详细填写用车时间、路径、起止目的地。
 
  5、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6、车辆到达目的地后,按对方要求妥善停置车辆。
 
  7、车辆出门按公司的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有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有规章制度。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驾驶员应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的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5、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驾驶员出车归来后应到车队调度处登记当日出车路桥费,实际出车路线等其它特殊情况。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安全地方,并将车门锁好。
 
  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驾驶员对车队调度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长反映。出厂后以生产销售为主,听从用车部门的工作安排。
 
  9、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发生交通事故,除取消安全奖外,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按《XX年车队承包合同》的规定承担损失。
 
  三、车队服务范围及费用分配
 
  1、车队服务范围:销售部要求送货上门的客户(产品售价中包含运费)不包括主机厂相关人员的其它业务要求,制造部外加工单位(产品装饰费中已含运费的除外),采购部(外协加工单位不含运费,外购件除外),财务部、质管部、仓储部的零星用车。
 
  2、车队各类车型费用标准按XX年标准和统计口径执行。
 
  3、内部费用以“用车单”为准,按各部实际用车里程数与标准单价计算。
 
  4、对于不属车队服务范围的用车,用车部门填写“用车单”一式二联,经用车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到车队进行费用核算,按实际用车里程与实际市场价格收取出车运费并在“用车单”上注明价格,扣除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出车费及辅料费按实际收回运费(含抵款)利润的50%作为奖励及二次分配基金。
 
  5、公司责任的急件产品发生的运费由责任部门承担,外单位用车的运费由用车人向外协厂收取(包括抵款收取),未收回的外单位运费则由用车人工资承担。采购部调拔材料用车费用如含在调拔单价中则由采购部承担运费。
 
  6、属于车队服务范围的实际发生费用(财务核算扣除折旧)与分摊到各部门的消耗之差为车队当月的利润情况。费用超标按5%扣罚车队工资,年末拉通计算。
 
  7、不属于车队服务范围的费用,月末由车队将用车通知单汇总后到财务科结算费用。
 
  8、修理费、燃油费超标按车队承包合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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